关于遴选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等十所幼儿园为
陕西教育学院和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幼儿园园长研训基地的决定
各系、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13号)精神,创建“专业化培训,事业化发展”的幼儿园园长培训特色,提高培训质量,有效促进幼儿园园长治学办园水平的提高,实施区域开放合作培训,优化整合优质培训资源。通过严格考察遴选,经陕西教育学院和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研究决定,确定: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西北工业大学幼儿园、西安交通大学幼儿园、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附属医院幼儿园、西安市第一保育院、第四军医大学校直幼儿园、咸阳市实验幼儿园、咸阳彩虹幼儿园、杨凌高新幼儿园、汉中市伞铺街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为陕西教育学院和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幼儿园园长研训基地。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 教学 实训 基地 决定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等
学院办公室 2011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