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陕西省
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为了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就做好2010年全省教师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中心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以机制创新为导向,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加强骨干和名师队伍培养与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适应现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型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目标任务
(一)创新教师培养机制。制定《陕西省高师院校服务地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试行师范生顶岗实习制度,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创新教师培养模式。
(二)创新教师培训模式。进一步加大政策指导与经费投入力度,在总结2009年“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大规模全员培训,拓展培训领域。建立教师培训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确保培训质量。
(三)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实行省级统筹、公开招聘。将“农村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紧密结合,创新教师补充机制。
(四)创建中小学“名师”队伍。建立一支由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和教学能手、特级教师、教学名师组成的层级分明、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的中小学骨干与名师队伍,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五)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通过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强化职称评聘激励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合理开发与配置。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政策导向
1.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省2010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精神,制定《2010年全省教师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和《高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政策引领和机制创新,重在贯彻落实,引导教师队伍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2.积极探索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召开高师院校服务地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加强调研,制定《陕西省高师院校服务地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试行师范生顶岗实习制度,把师范生实习表现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模式。
3.试行新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办法。拟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收归到市级,中专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收归到省级,严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程序,高校及中专学校新进教师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省上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考试;对在校非师范教育类学生开放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强化职前教育;积极探索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4.创新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实行新的中小学教师用人制度,坚持省级统筹、公开招聘。将“农村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紧密结合,凡国家级贫困县新进教师一律纳入“特岗计划”管理。加强政策研究和岗位管理,争取更多人员服务期满留任。2010年继续扩大特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招聘规模。
(二)加强师德教育,强化典型引领
1.全面开展“一法一规范”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做到熟记于心,深谙其涵,渗透到工作中,落实于行动上。加大预防和惩治学术腐败力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聘用与管理的重要依据,推进师德建设制度化。
2.开展师德先进评选活动。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自查评估的基础上,评选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利用教师节进行表彰,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加强对先进典型事迹的挖掘和宣传。在历年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中再遴选一批先进典型,组建“陕西省名师宣讲团”,深入县区及师范院校开展名师讲座、专家说课、主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讲活动,倡导“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职业精神。
(三)加强骨干培养,强化素质提高
1.实施名师工程。制订《中小学教学名师选拔与管理办法》,拟遴选100名,为我省基础教育打造一支专家型名师队伍。2010年开展第一批50名教学名师的遴选与培训;设立名师工作室,建立名师对口指导制度,加强陕渝对口交流,充分发挥名师效应,促进教师素质整体提升。
2.实施骨干教师成长计划。以农村中小学教师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遴选骨干教师候选人3000名,2010年开展第一批1000名骨干教师省级研修与认定工作;组织完成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遴选推荐工作,培养骨干教师队伍。
3.组织名优教师评选活动。按照《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陕西省中小学省级教学能手评选暂行办法》(暂定名),结合“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评选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省级教学能手和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活动,促进教师相互学习。
4.组织完成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计划收尾工作。按照2005年铜川会议与各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结合各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工作进展与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5.深入推进“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深入推进“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继续做好大规模全员培训,进一步扩大“阳光师训”受益面,全年将有6.5万名教师接受培训。切实加强对“阳光师训”项目的管理与督查,确保培训质量与效果。2010年将在做好培训者研修、农村教师教学技能提高等子项目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拓展学科领域,创新项目设计。开展中小学教研组长省级研修、寄宿制骨干班主任省级培训和中小学教师远程(网络)培训。全年计划培训10万人次。
(四)加强资源建设,强化服务功能
1.加强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发挥陕西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功能,加强专项研究和教师培训的课程资源建设,开展省级专项课题研究,出版全省师资培训统编教材,购置并配发一批优质课程资源,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供服务。
2.深入推进校本研训制度。把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有机结合,指导学校从校本实际出发,制订校本研训方案,在进修院校、教研室的指导下,坚持“专家引领、名师示范、同事互助、教学反思”的原则,有针对性全方位地开展校本研训活动。
3.加强培训基地建设。重点加强陕西教育学院和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等省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市、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按照“一县一机构”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争取创建2所以上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探索并建立培训机构资格准入和培训水平评估制度,切实提高教师培训的专业化水平。
4.拓宽师资来源渠道。进一步开放教师资格考试,扩宽教师来源渠道,做好入职培训,严把入口关。春季将组织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培训;4月下旬和10月中旬分别组织全省中小学和高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指导各市做好201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12月中旬前组织完成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5.强化职称评聘激励机制。修订完善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认真组织2010年评审工作,配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做好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强化职称评聘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省2010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精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省教育厅成立全省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资与师范教育处),指导全盘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协调,狠抓落实,确保效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省教育厅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主要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教师培训机构要精心组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注意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抓出特点,呈现亮点。要在认真总结2009年全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全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示范引领与服务功能,加快骨干教师与名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优秀教师和省级教师培训基地在教师素质提高工作中的领头雁作用,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和职业技能提高培训,全力推进教师教育现代化和教师发展专业化。各地应在2010年3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与组织领导情况书面报省教育厅,在7月20日将中期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省教育厅。
(三)加强指导,认真总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教师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加强工作指导,既要注重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又要确保积累经验和预期效果。各地应在2010年12月20日前将全年教师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及经验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全省教师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好的做法和建议,请及时报省教育厅师资师范处。
联 系 人:韩润社
联系电话:029—87338623
电子信箱:sxsfc@126.com。
二○一○年三月二日
(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