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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期全省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15 浏览次数:

                                                        陕教人[2013]7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陕西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2013年度干部培训工作安排,为提高幼儿园园长综合素质,促进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期全省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3年5月6日至5月31日。5月6日报到,5月7日正式上课。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二)培训地点。

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内)

二、培训内容、形式与考核

(一)培训内容。

依据“提高幼儿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的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分理论学习、实践学习、交流研讨三部分,共计200学时。理论学习主要围绕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园长职业综合素质提高、办园能力与自身专业化发展能力等方面设置,包括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现代教育管理、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幼教科研、我国幼教改革和发展趋势、幼儿园安全防御体系构建、师德教育、园本教研等课程内容;实践学习主要在优秀幼儿园的管理实践中全方位学习、观摩、实践;交流研讨主要针对优秀幼儿园的管理实践和当前我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热点问题进行。

(二)培训形式。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重点讲授和观摩研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报告、观摩考察、案例分析、学员交流、互动研讨、撰写教育实践论文等培训模块,形成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的培训形式。

(三)培训考核。

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与学时后,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专题论文,并运用所学教育理论联系幼儿园实际,完成一份适合本园操作的幼儿园管理改革方案。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陕西省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其成绩存入本人档案。未达到规定培训学时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证书。

三、培训对象

各市、县(区)所属幼儿园中具有丰富办园经验和突出办园业绩的园长。各市(区)培训名额附后。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培训费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支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省内外教育考察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食宿费、资料费、省内外教育考察费等凭有效票据回原单位报销。

(二)各市(区)教育局接到通知后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培训任务,按照要求遴选园长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请于2013年4月22日前将参训学员名单汇总后报送至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三)学员报到时请携带二寸免冠彩照3张。

(四)报到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陕西学前师范学院5号教学楼318室)。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9—85370080(传真)、15229376819;

联 系 人:宋亚莉;

电子邮箱:sjyxp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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