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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期全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15 浏览次数:

                                             陕教人[2013]6号

各市(区)教育局: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陕西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省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提高幼儿园园长科学保教、内涵发展和创建特色等方面综合素质,使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能够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期全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3年3月4日至5月17日。3月4日报到,3月5日正式上课。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二)培训地点。

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内)

二、培训内容、形式与考核

(一)培训内容。

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课程设置以“应知”、“应会”为重点,采用“学前教育科学模块、学前教育领导与管理模块、文化学模块”综合的培训模式。课程内容包括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领导与管理科学、学前教育现场诊断与评析、幼儿园课程领导与管理、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内涵发展与特色创建、幼儿园科学规划与改进方案设计、省内外学前教育考察学习等。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专题报告、现场诊断交流研讨、实践培训、任务驱动、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园长需求和成人教育的特点,基于问题进行培训和研修,充分体现培训课程的科学性、参与性、生成性、发展性、体验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分“集中培训与研讨、在岗改进完善和跟进指导、汇报交流与经验分享”三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在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进行。

(三)培训考核。

学员学完全部培训课程,考核合格,由省教育厅颁发“陕西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在任或拟任园长(含副园长、优秀保教主任和幼儿教育机构责任人),以及其他从事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各市(区)培训名额附后。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培训费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支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省内外教育考察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食宿费、资料费、省内外教育考察费等凭有效票据回原单位报销。

(二)各市(区)教育局接到通知后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培训任务,按照要求遴选园长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请于2013年2月25日前将参训学员名单汇总后报送至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三)学员报到时请携带二寸免冠彩照3张。

(四)报到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陕西学前师范学院5号教学楼318室)。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9—85370080(传真)、15229376819;

联系人:宋亚莉;

电子邮箱:sjyxp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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