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期全省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陕教人【2011】8号)
各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和陕西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2011年度干部培训工作安排,为提高幼儿园园长领导和管理幼儿园的专业综合素质,促进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一期全省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1年6月7日至6月30日。6月7日报到,6月8日正式上课。 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二)培训地点
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教育学院(雁塔校区),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二、培训内容、形式与考核
(一)培训内容
依据“提高幼儿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的培训主题,本次培训内容分理论学习、实践学习、交流研讨三大部分。理论学习内容主要围绕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园长职业综合素质提高、办园能力与自身专业化发展能力等方面设置;包括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现代教育管理、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幼教科研、我国幼教改革和发展趋势、幼儿园安全防御体系构建、师德教育、园本教研等课程内容;实践学习主要在优秀幼儿园的管理实践中全方位学习、观摩、实践;交流研讨主要针对优秀幼儿园的管理实践和我省当前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热点问题的交流研讨。共计240学时。
(二)培训形式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重点讲授和观摩研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报告、观摩考察、案例分析、学员交流、互动研讨、撰写教育实践论文等培训模块,形成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的培训形式。
(三)培训考核
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与学时后,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专题论文并运用所学教育理论,联系幼儿园实际,完成一份适合本园操作的幼儿园管理改革方案。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陕西省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其成绩存入本人档案。未达到规定培训学时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证书。
三、培训对象
各市、区、县所属优秀幼儿园的具有丰富办园经验和突出办园业绩的正职园长(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其他
(一)免收培训费,培训费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支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省内外教育考察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食宿费、资料费、省内外教育考察费等自理,凭有效票据回原单位报销。
(二)各市(区)教育局接到通知后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培训任务,按照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的要求,督促辖区内各种类型的幼儿园园长参加培训,确保园长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于2011年5月27日之前将本期参训学员名单汇总报送至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 029—85370080;传真:029—85370080;联系人:田彩萍13891954308;电子邮箱:ts0910@126.com。
(三)学员报到时应携带幼儿园管理经验材料一份和二寸免冠照片3张。
(四)报到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陕西教育学院5号教学楼318室)。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联系。
附件:
1.陕西省第一期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2.陕西省第一期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报名汇总表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1:
陕西省第一期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市(区) |
名 额 |
西安市 |
12 |
宝鸡市 |
7 |
咸阳市 |
7 |
铜川市 |
3 |
渭南市 |
7 |
延安市 |
8 |
榆林市 |
8 |
汉中市 |
7 |
安康市 |
7 |
商洛市 |
7 |
杨凌示范区 |
2 |
合 计 |
75人 |
附件2:
陕西省第一期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报名汇总表
市(区)教育局(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工 作 单 位 |
办公电话 (含区号)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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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市(区)于2011年5月27日前将此表统一传真(029—85370080)或发电子邮件(ts0910@126.com)至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