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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教人【2011】6号
发布时间:2011-10-21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2011年陕西省第五期中学教学副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陕西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中关于分岗分类开展中小学校长培训的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2011年度干部培训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陕西省第五期中学教学副校长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中学教学副校长高级研修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了解把握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与要求;提高教育科学管理理论水平;掌握中学教学管理理论及规律;更新教学理念,提高课程领导能力、教学管理能力。
    二、培训主题
       本次高级研修培训的主题是:新课改背景下学校教学管理策略。在上述培训主题下设置课程改革实践与理论成果及新进展;教师专业化发展与管理;学校教学管理评价等培训模块。
    三、培训形式
       集中理论培训,驻校培训,研讨交流,校长论坛,省内外教育考察。
    四、培训考核
       学员学完全部培训课程,考核合格,由省教育厅颁发“陕西省中学教学副校长高级研修培训结业证书”。
    五、培训对象
       本次高级研修培训拟对全省11个市(区)、石油普教管理中心的部分中学教学副校长进行集中培训,名额80人。为用足指标,保证培训到位率,请各有关单位按省教育厅下达的培训名额通知校长按时参加培训(培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六、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5月9日—6月3日。5月9日报到,5月10日正式上课。
       报到地点: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教育学院主楼318号。
    七、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专款支付;住宿、往返交通费、考察费等持有效票据回原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八、其它
     (一)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后于5月1日之前通过电子信箱或传真及时向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报送回执信息(ts0910@126.com),以便安排食宿(回执单见附件2)。
    (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田彩萍;
       联系电话:13891954308;
       传    真:029—85370080(节假日除外)。
    (三)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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