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陕西省中小学教师
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陕教师〔2009〕49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各有关教师培训基地,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进程,充分发挥我省教师教育的资源优势,积极构建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服务体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09〕12号)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决定设立陕西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开展全省中小学队伍建设的政策理论研究和实践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和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支持;协助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为各地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提供专业指导;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教师队伍建设经验,协助做好建设质量和效益的评估工作。
二、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组成原则
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按照“熟悉教师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具有丰富的教师队伍建设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愿意积极为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成长服务”的标准进行选聘,具体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教师培训基地及教研部门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线中小学教师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
专家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张宏民担任,副主任由甘世平、王奂新(常务)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陕西教育学院师资培训学院,负责承办日常事务。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专家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积极支持专家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并为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共同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专家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密切与各专家的联系,负责制订专家指导委员会年度计划和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专家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定期向省教育厅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预期效果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各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在参与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研究与培训工作的同时,审议、推荐有关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方案和成果,指导和推动教师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切实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服务工作。
联系人:张宏民;电话:029-87323547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首席顾问:
张克俭(原陕西省教育厅厅长、陕西省教育学会会长)
主 任:
张雄强(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
杨成军(陕西教育学院党委书记)
赵 彬(陕西师范大学副校长)
罗侃纯(陕西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处长)
成 员:
高晶华(陕西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习云杰(陕西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朱晓冬(陕西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副处长)
张栓升(陕西教育学院副院长)
王奂新(陕西教育学院师资培训学院院长)
袁奋光(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院长)
张迎春(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副院长)
赵堪培(西安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杨孝龙(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王继安(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党总支书记)
齐管社(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李振东(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田 鹏(陕西省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王小平(西安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马巧珍(宝鸡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科长)
刘书印(咸阳市教育局师资师范科科长)
颜伯勤(渭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许志强(铜川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贺 靖(榆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杨 勇(延安市教育局继续教育科科长)
张俊耀(汉中市教育局师资师范科科长)
陈晓靖(安康市教育局师资师范科科长)
齐军民(商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赵 健(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副局长)
李永奇(陕西省石油普教中心教育管理部主任)
张军学(西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张安峰(宝鸡教育学院副教授)
段平均(咸阳市教育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郭九胜(渭南市教育研究所主任)
朱华丽(铜川市教育科学研究室副主任)
郝炳宏(延安市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钞增俭(榆林市榆林一中副校长)
黄兆全(汉中市汉中中学副校长)
王国强(安康市安康中学副校长)
陈玉明(商洛市商洛中学副校长)
宋立群(杨凌示范区教研室主任)
任沛文(陕西省石油普教中心教学指导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