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师〔2010〕14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年“阳光师训”和高中
新课程师资培训两个省级经费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2010年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培训质量,2010年省级经费支持的"阳光师训"和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两个项目实行项目申报制度。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名额
(一)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阳光师训"项目
培训对象:初中和小学教师
名额:全省共计6万名(含省本级送培到县名额),各市根据实际,以不超过本地初中和小学在职教师总数的20%申报。
(二)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2010年下半年承担新课程教学任务的高中教师
名额:全省共计1.5万名,各市根据本地高中新课程实施的实际需要申报。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参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通知》(陕教师〔2008〕1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师〔2007〕20号)等文件执行。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的指导思想、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培训形式、组织机构、分县分学段分学科培训计划(人数)、培训承办院校及其培训能力(办学资质、专家队伍、培训条件、培训经验、管理水平等)、实施步骤及日程计划、项目宣传及保障措施等。
(三)经费使用预算(见附件2):申报单位要根据项目需要据实进行经费预算。列支的预算科目须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显示相关内容。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在预算经费时,须排除出版单位提供经费支持的科目及金额。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阳光师训"和"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是推动全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省级经费支持项目,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心设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书、培训实施方案和经费使用预算(一式五份)必须在4月2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报。
(二)各市(区)上报的申报材料,经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和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省教育厅下达培训任务。
(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各市(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和质量监控,及时编制项目培训工作简报。每期培训结束前,要面向学员进行问卷调查。项目培训结束后,认真进行自评和总结。
联系方式:朱晓冬(陕西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
029-87338623 sxsfc@126.com
王奂新(陕西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
029-85370093 wanghx_666@163.com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全文公开)
附件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省级经费支持项目申报书
附件2: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省级经费支持项目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