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关于举办2015年“国培计划”
陕西省乡村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5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暨下达培训任务的通知》(陕教师〔2015〕31号),现就我院承办的2015年“国培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培训对象
1、乡村幼儿园优秀青年教师专项技能培训项目
非项目县(区)幼儿园教师。
2、乡村中小学教师书法传统文化专项培训项目
项目县(区)乡村书法等传统文化领域的骨干教师。
3、乡村中小学“特岗教师”跟岗实践培训项目
非项目县(区)的特岗教师。
4、省级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项目
陕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5、市级教学能手成长助力研修项目
非项目县(区)幼儿园市级教学能手。
二、培训时间及分期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
三、培训地点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
地址:西安市兴善寺东街69号(省历史博物馆北侧)
报到地点: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信息楼三层312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候妙娟、秦菁怡;电话:029-85370098
电子邮箱:sjyjjb@126.com; 邮编:710061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市(区、县)教育局按“陕教师〔2015〕31号”文件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并于开班前将培训对象名单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我院教师培训部。《学员报到通知书》按名额随文附后,亦请及时发给培训对象并督促其按时报到参加学习。
(二)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住宿费和教材资料费由项目经费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和差旅补助由所在学校(单位)负责报销。
(三)培训合格者,颁发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培训结业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承认其继续教育学时和学分。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