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
陕教师〔2011〕13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农村教师素质
提高计划——“阳光师训”项目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0〕50号)精神,进一步深入“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培训质量,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阳光师训”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名额
项目名称:陕西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阳光师训”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和小学)教师
名额:全省共计6.4万名。其中,省本级送培到县4000名,市级培训6万名。各市(区)根据辖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数,结合2008-2010年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申报。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参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通知》(陕教师〔2008〕16号)文件执行。鼓励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各市(区)在项目实施中,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近三年来各地项目实施所积累的经验,创造性开展培训活动。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的指导思想、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培训形式、组织机构、分县分学段分学科培训计划(人数)、培训承办院校及其培训能力(办学资质、专家队伍、培训条件、培训经验、管理水平等)、实施步骤及日程计划、项目宣传及保障措施等。
3.经费使用预算(附件2):申报单位要根据项目需要据实进行经费预算。列支的预算科目须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显示相关内容。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经过三年的实施,“阳光师训”已经成为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品牌项目,也是推进全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省级经费支持项目。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积极联系并充分发挥驻地普通高师院校和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作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心设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和《经费使用预算表》(各一式五份)应在4月2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发电子邮件至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附表可在省项目办网站www.sxjspx.com下载。)
2.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将召开项目申报评审答辩会,组织专家对各市(区)的申报材料和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省教育厅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2010年度各市(区)项目检查评估情况,确定并下达2011年度项目培训计划。项目评审答辩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各市(区)要严格按照专家审定的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项目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不断巩固并扩大“阳光师训”品牌影响和项目成果。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质量监控,及时编印并上报项目培训工作简报。每期培训要面向学员进行问卷调查。项目培训结束后,认真进行自评和总结。在今年项目实施过程中,省教育厅将继续组织专家对各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朱晓冬
电话:029-87338623 电子邮箱:sxsfc@126.com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王奂新
电话:029-85370093 电子邮箱:sjyspy@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全文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