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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陕西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年培训者省级研修项目的通知(陕教院培〔2011〕1号)
2011-04-11 12:18  
[字号: ]

陕西教育学院文件
陕教院培〔2011〕1号

 

关于实施陕西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1年培训者省级研修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系:
  为了加强市、县级培训者队伍建设,促进全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深入实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年培训者省级研修项目的通知》(陕教师办〔2011〕6号),我院决定2011年5月-6月举办该项目省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能够承担中小学教师培训教学任务或校本研修指导任务的市、县级培训机构教师、教研机构教研员和优秀一线中小学教师。
  二、研修内容
  紧紧围绕中小学教师培训"培训什么,怎样培训"这一基本问题,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内容、途径与模式研究;学科知识拓展与专业技能提升研究;培训管理与质量保障机制研究;中小学校本研修的内容与方式研究;各县(区)、学校开展中小学培训或校本研修经验交流。
  三、研修时间及名额分配
  项目研修名额分配按照“陕教师办〔2011〕6号”文件执行(原文请在师资培训学院主页下载,不再书面印发)。分期研修时间及名额详见附表。
  四、相关事项
  (一)加强市、县级培训团队建设,是促进我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中小学校本研修深入实施的有力保障。各系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科学设计研修方案,选聘校内外专家组建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各系在研制研修方案时,须确定今年项目的研修主题,并根据去年项目实施中学员的反馈意见,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各学科研修方案须于4月25 前报送师资培训学院,经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系要切实加强班级管理,积累培训资源,编辑学科培训简报。项目实施结束后,各系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自评。并于项目完成后1周内,提交总结自评报告。
  联系人:上官涛       电子邮箱:
sjyjjb@126.com
  联系电话:85394002;85370092(兼传真)
  附件:2011年陕西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者研修项目——陕西教育学院分期时间及名额分配表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陕教院培〔2011〕1号】文件附件:培训者省级研修项目分期时间及名额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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