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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年培训者省级研修项目的通知
2011-04-11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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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1年培训者省级研修项目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

  为了加强市、县级培训者队伍建设,促进全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深入实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年培训者省级研修项目的通知》(陕教师办〔2011〕6号),我院决定2011年5月-6月举办该项目省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能够承担中小学教师培训教学任务或校本研修指导任务的市、县级培训机构教师、教研机构教研员和优秀一线中小学教师。
  二、研修内容
  紧紧围绕中小学教师培训“培训什么,怎样培训”这一基本问题,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内容、途径与模式研究;学科知识拓展与专业技能提升研究;培训管理与质量保障机制研究;中小学校本研修的内容与方式研究;各县(区)、学校开展中小学培训或校本研修经验交流。
  三、研修时间及名额分配
  项目研修名额分配按照“陕教师办〔2011〕6号”文件执行。分期研修时间及名额详见附表。
  四、研修地点及联系方式
  培训地点:陕西教育学院师资培训学院
  地址: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雁塔校区)
  报到地点:陕西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大楼(8号楼)301室
  乘车路线:可乘600路、603路、215路等公交车经停长安立交站(音乐学院)下车换乘701路教育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29-85370092(兼传真)
  联系人:孙媛  张萌
  电子信箱:
sjyjjb@126.com;邮编:710061
  四、研修费用及相关事项
  (一)加强市、县级培训团队建设,是促进我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中小学校本研修深入实施的有力保障。请各市(区)教育局接到通知后,按照"陕教师办〔2011〕6号"文件要求,及时落实分期、分学科培训对象,于4月20日前将分期、分学科《推荐对象信息一览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陕西教育学院师资培训学院。《学员报到通知书》随函附后,请及时填发给培训对象本人,并督促其按时报到参加学习,以确保到位率和研修效果。
  (二)为便于交流并展示各地培训的先进经验与成果,请参加研修的学员准备富有本地特色的教师培训方案或校本研修案例一份,报到时由本人携带。
  (三)研修期间的培训费、住宿费和教材资料费由省教育厅拨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报销。
  (四)研修对象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发给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承认其继续教育学时和学分。
  附件:2011年陕西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者研修项目——陕西教育学院分期时间及名额分配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培训通知】陕西教育学院2011年培训者省级研修通知-附件:分期时间及名额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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