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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我省高中教师远程培训第三、四批次辅导教师的通知
2011-06-2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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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我省高中教师远程培训

第三、四批次辅导教师的通知

各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师[2007]38号)精神,为全面提高我省高中教师的业务素质,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与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简称“继教网”)合作,开展“陕西省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项目。目前该项目第三批次已经进入第二学年的学习,第四批次的学习也已开始。现将该项目辅导教师选聘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及学习时限

    1. 第三批次第二学年开设公共必修课1门,专业必修课13门,详见附表1。第四批次第一学年开设公共必修课4门,各专业选修课13门,详见附表2。

    2.学习时限:

    第三批次学员第二学年:2011年3月——2012年3月

    第四批次学员第一学年:2011年3月——2012年3月

    二、辅导教师职责

    1、引导学员互动交流 

    辅导教师随时关注学员提出的问题,回答、反馈和评论学员的问题。指导学员把握学习方法和学习内容。更新、维护辅导教师个人主页,要求每位辅导教师提供不少于10篇的学习辅导文章。

    2、学科主页维护 

    辅导教师负责维护培训过程中的学科主页。担任学科论坛的管理员,删除不良信息,设置和推荐精品文章及帖子。 

    3、发布、批改作业

  按照评判标准,发布、评阅、批改学员的作业,评定作业成绩。
    4、工作总结 

    培训结束以后,提交本课程培训情况的总结。

    三、辅导教师的选聘

   (一)选聘条件

    1、有责任心,能积极了解和掌握所承担课程的知识结构,熟悉高中新课标、新教材,能够有效完成辅导教师的任务。

    2、具有一定的上网操作基础。

   (二)选聘人数

    第三批次第二学年具体选聘人数详见附表1;第四批次第一学年具体选聘人数详见附表2。

    公共必修课的辅导教师由教育系和计算机系共同选派,专业课教师由相关专业系选派。辅导教师人数超过2人的,其中1名为主辅导教师,组织并指导其他教师开展辅导工作,其他教师为辅助辅导教师;亦可由一人兼任两门课程的主辅导教师。

    公共课和专业课辅导教师经各系选派后,汇总名单至师资培训学院办公室。师资培训学院将与继教网联系,根据各专业培训规模等实际情况最后确定聘用结果,并在继教网上设置辅导教师的用户名和密码。

    四、相关事项

    本项目自2008年在我省开展以来,在各系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部分辅导教师的责任心不强,辅导工作不够有力。这一问题部分学科还较为突出,学员反映较大,甚至将情况反映到了省教育厅。

    为了进一步做好第三批次第二学年和第四批次第一学年的培训工作,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落实此项工作。辅导教师初步确定后,请填写《陕西省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辅导教师登记表》(附表5),并于6月30日前将辅导教师名单和登记表报送师资培训学院办公室(雁塔校区继续教育大楼303室)。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辅导教师平台操作指南》请在师资培训学院网站下载,不再随本通知印发。

    联系人:舒欣 、拓春晔

    电话:85370061、85394004 

    Email:sjyspy @126.com

                                          师资培训学院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附表1:陕西省高中教师远程培训第三批次第二学年教学计划

附表2:陕西省高中教师培训第四批次第一学年教学计划

附表3:陕西省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第三批次第二学年辅导教师登记表

附表4:陕西省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第四批次第一学年辅导教师登记表

附件2:辅导教师平台操作指南

附件【附件2:辅导教师平台操作指南.doc
附件【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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