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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我省高中教师远程培训第四批次第二学年辅导教师的通知
辅导教师登记表
2012-02-2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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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我省高中教师远程培训第四批次

第二学年辅导教师的通知

各系:

    我院与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合作开展的“陕西省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项目”第四批次本学期将进入第二学年的学习。现将该项目辅导教师选聘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及学习时限

    1. 第四批次第二学年开设公共必修课3门,专业必修课13门,详见附表1。

    2.学习时限:2012年3月——2012年10月

    二、辅导教师职责

    (一)引导学员互动交流

    定时关注学员提出的问题,回答、反馈和评论学员的问题。指导学员把握学习方法和学习内容。更新、维护辅导教师个人主页,要求每位辅导教师提供不少于10篇的学习辅导文章。

    (二)学科主页维护

负责维护培训过程中的学科主页。担任学科论坛的管理员,删除不良信息,设置和推荐精品文章及帖子。

    (三)发布、批改作业,总结培训工作

    按照评判标准,发布、评阅、批改学员的作业,评定作业成绩。培训结束以后,提交本课程培训情况的总结。

    三、辅导教师的选聘

    (一)选聘条件

    有责任心,掌握高中新课标、新教材,熟悉高中教学,具有一定的上网操作能力,能够有效完成辅导任务。

    (二)选聘人数

    公共必修课的辅导教师由北京继教网选派。专业课辅导教师由我院相关专业系选派。辅导教师人数超过1人的,其中1名为主辅导教师,组织并指导其他教师开展辅导工作,其他教师为辅助辅导教师。

    专业课辅导教师经各系选派后,汇总名单至师资培训学院办公室。师资培训学院将与继教网联系,根据各专业培训规模等实际情况最后确定聘用结果,设置并通知辅导教师的用户名和密码。

    四、相关事项

    本项目在我省开展以来,在各系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良好效果。但随着培训规模的扩大,也凸显出了一些问题,尤其是部分辅导教师责任心不强,工作力度不够,不仅直接影响到本学科学员的结业成绩,甚至对项目的培训效果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进一步做好第四批次第二学年的培训工作,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此项工作。辅导教师初步确定后,请填写《陕西省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辅导教师登记表》(附表2),并于3月3日前将名单和登记表报送师资培训学院办公室(雁塔校区教学主楼131室)。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辅导教师平台操作指南》请在师资培训学院网站下载,不再随本通知印发。

    联 系 人:舒欣

    联系电话:85370061   电子邮箱:sjyspy @126.com

 

师资培训学院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继教网】附件:辅导教师平台操作指南.doc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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