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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2)”——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通知
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2012-06-2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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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2)”

——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遴选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2)”——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通知》(陕教师办〔2012〕20号)文件,现将我院遴选参加“国培计划(2012)” ——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名额

     2012年省教育厅分配我院参加培训的项目为“培训团队研修项目”的2个子项目,名额为9名。具体项目和专业为:

   (一)中小学学科骨干培训者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历史、地理、音乐、美术学科各1人。

请政治经济系、中文系、数学系、文化系、管理系、音乐系、美术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的条件,分别遴选推荐1名从事本专业培训教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参加培训学习。

   (二)培训管理者和幼儿园教师骨干培训者

    1、培训管理者:“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任务承担院校(机构)的培训管理者1人。

由师资培训学院遴选推荐1名副处级以上管理者参加培训学习。

    2、幼儿园教师培训者:高校教师1人。

    请教育系遴选推荐1名从事本专业培训教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参加培训学习。

    二、有关要求

   (一)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培训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并把参加“国家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学习作为学院加强培训专家团队建设的重要措施。请各系及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由系主任和部门负责人负责,严格要求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好本次培训对象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培训对象确定后,请填写《“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陕教师办〔2012〕20号文件附件2),并于6月24日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师资培训学院(电子邮箱sjyjjb@126.com)。

   (三)由学院遴选推荐的培训对象,将报请省教育厅同意后上报教育部。因此,一经确认并上报后,原则上将不能更换。各项目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待教育部另行安排并通知。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师资培训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陕教师〔2012〕20号】文件附件:2.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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