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
培养对象评审答辩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遴选推荐陕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通知》(陕教师〔2015〕16号),2015年9月19—20日,在陕西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下,陕西师范大学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分别实施了中学组、小学幼儿园组的中小学幼儿园第二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评审现场答辩工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罗侃淳、副处长朱晓冬亲临现场指导。共有294名教师参与了本次答辩。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是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首批198名学科带头人已于今年教师节由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正式命名。他们将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通过学科工作坊建设等方式,充分发挥骨干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罗侃淳处长现场指导工作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朱晓冬副处长与评审专家进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