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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07年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总结
2011-03-1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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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07年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总结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07年度,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在教育部的领导下,按照《教师法》、《行政许可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主要开展了面向高校在职教师和2007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积极开展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扎实做好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为扎实做好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切实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修养,省教育厅制定下发了《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培训指导意见(试行)》(陕教师〔2007〕24号),对青年岗前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考虑到今年我省将有20余所高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实际。为不影响这些学校参加正常评估工作,省教育厅又及时下发了《关于对2007年度参加评估高校的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考试的通知》(陕教资认〔2007〕3号)和《关于2007年秋季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07〕9号),进行了培训与考试工作部署。同时要求对高校教师进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4门课程的培训,应不少于30学时/门。各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高度重视,分别制定了培训方案,选派责任心强、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教授授课;一些没有培训资质的高校还采取合作培训或委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省教育厅于4月15日、9月23日分别组织开展了考试验收工作,通过率91%。

(二)认真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认定。4月初,省教育厅就下发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07〕8号)和《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布置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校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制度(试行)》(陕教师〔2004〕66号)和通知要求开展了工作。主要表现在: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权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按照文件精神,自行开展了本校在职教师资格工作;没有认定权的高职高专学校则根据学校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就近和属地化原则,挂靠相关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权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进行了教师资格初审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组织各民办学校成立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联合工作组,分别在西安培华学院、西安外事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安思源职业学院等高校,分学科设点进行测试,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确保了认定的质量。省教育厅还对西安文理学院、西安外事学院、西安思源职业学院等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和检查。各校普遍反映,这样做对于确保认定质量,提高教师自身素质,保障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建议省教育厅今后再加完善和推广。全省全年共计受理84所高校6743人的教师资格申请资料,经学历审查、体格检查、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环节,最终确认6618人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由于工作布置及时,培训考核到位,各方严格把关,确保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圆满完成,使参与评估学校新进教师及时认定了高校教师资格,推动了我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使高校部分在职教师如期顺利参加了职称晋升,维护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得到了有关高校领导的高度评价。

二、顺利完成2007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鉴于国家对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制作滞后,为保障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省教育厅于5月21日及时下发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抓紧做好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07〕22号),要求各市、有关高校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紧启动和做好2007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考虑到教师资格证书可能不会及时到位,师范类毕业生将有可能在办理离校手续之前拿不到教师资格证书的实际。为此,省教育厅专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这些学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待证书到位后,由申请人员持有效证件换发,并交回原证明材料。由于我们的积极争取,教育部教师资格指导中心及时为我省拨发了教师资格证书。截至7月10日高校放假前,2007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基本都拿到了教师资格证书。由于工作及时到位,确保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稳定,得到了有关学校和社会的肯定。全年共认定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33460人(含2007级农村教育硕士计划协议生34人)。

三、进一步加强了教师资格制度建设工作

(一)制定了《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根据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动向,结合我省实际,创新了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制定了《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拟实行全省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为我省今后全面、规范开展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目前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正在积极申请之中,争取2008年春季启动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了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流程。一是集中下发了全年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合格人员花名册,并在陕西教育信息网和陕西教师教育网进行公示,以便申请者对其中错误信息及时进行更正;二是委托部分高校集中打印教师资格证书,减少了材料损耗;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损毁等需要补办的工作程序,严把审核关口,保证了证书内容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四是进一步规范了《陕西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验印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学校的认可。

四、认真做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的其他工作

(一)部署了教师资格认定数据整理与汇总工作。年初下发了《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数据整理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陕教资认〔2007〕2号),安排各地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以来(包括过渡认定时期)至2006年底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的教师资格认定数据进行整理和上报。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我们争取在2008年春季将数据上报教育部。

(二)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征订、发放与管理等工作。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征订要求和《陕西省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征订、发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全年累计征订教师资格证书115500本、发放证书48430本,损耗1850本(具体数字详见附件)。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版在使用过程中,最大的弊端就是每次安装都需要申请注册码,且容易丢失数据;系统存储的学科不全,如初等教育、信息与计算科学等无法输入,亦不能明确对应中小学开设的学科。建议尽快启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完善“申请任教学科”和“所学专业”数据库。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但由于缺乏编制和专项经费,严重影响了认定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认定数据的维护与上报。建议从国家层面提出要求,将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收归到市级,对市级以上认定机构人员及办公配置进行规范,并定期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建议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并制定国家统一考试收费标准或分区域提出不同标准,以便各地执行。

(四)建议制定教师资格档案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员提交的纸制材料和电子资料提出保存要求,便于管理和查阅。

(五)各地每年认定数量较大,行政公章使用率较高,建议设置认定机构专用印章,以提高工作效率。

六、2008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计划

2008年,我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有关规定,正式启动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同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我国第二届教师资格制度学术研讨会;认真完成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

    A.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表(单位:人)

(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

 

申请认定总数

通过认定总数

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明细

幼儿园教  师

小学

教师

初级中学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高等学

校教师

师  范

教育类

37580

37194

 741

6305

15813

13626

 83

8

 618

非师范

教育类

 9792

 8645

 60

 362

 1361

  804

 57

1

6000

总  计

47372

45839

 801

6667

17174

14430

140

9

6618

填表说明:请将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的认定情况填写至表中,即已得出认定结论后的统计数据。如果在12月31日前尚在认定过程中、还未得出认定结论,则相关统计数据不在本年度填报。

 

 

    B.教师资格证书征订、发放情况统计表(单位:册)

2007年

征订总数

接收总数

发放总数

损耗总数

目前留存总数

115500

115500

48430 

1850 

65220

2008年(预计)

15000 

 

 

 

 

 

填报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填报时间: 2007年12月31日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029—87310512   

 

 

C.陕西省2008年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计划

 

     

 

1.1—3.15

1.积极争取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标准;

2.遴选、确定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做好春季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准备工作(会议部署);

3.发文部署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各地组织报名,征订教材;

 

3.15—4.15

1.集中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2.发文部署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15—4.30

1.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2.开展2008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报名与资格初审(思想品德鉴定、体检、普通话水平测试),开始数据录入,并组织高校教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

3.组织人员参加全国第二届教师资格制度学术研讨会。

 

5.1—6.15

1.发放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考试合格证明;

2.各市(区)对理论考试通过人员安排进行思想品德鉴定、体检、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及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

3.汇总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结合资格初审情况,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资质进行集中审核;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实习的,必须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6.15—6.30

1.各市县录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数据,编号;

2.省教育厅合并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数据,编号;

3.部署秋季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

 

7.1—8.31

1.7月10日前集中为师范毕业生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2.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

 

9.1—10.20

1.9月1日—10日,集中组织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

2.9月21日,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考试验收;

3.9月22日—10月20日,组织阅卷,统分;

4.10月20日前,各地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上报认定合格数据和工作总结;

 

10.20-12.15

完成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发放;

 

12.15-12.31

汇总数据,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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