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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1-03-15 10:20  
[字号: ]

 

陕教师〔2009〕8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届师范教育类

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有关高等师范院校: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以下简称《考试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09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本次受理对象,是指通过参加全省普通中考或高等学校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经正式录取入学,取得中师、大专或本科学历的2009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考试范围

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四科)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三、工作安排

(一)认真完成师范教育类专业的资质认定。3月15日前,各校应完成对本校开设的相关专业师范性质的自查与认定工作,并将专业名称、学制、是否师范(兼师范)性质、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人数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课程培训与考试情况,报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备案。对符合条件的,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于3月底前在辖区内公示,作为市、县开展工作的依据;同时要将核查情况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

(二)认真做好相关课程的培训与考试工作。对作为师范(或兼师范)专业培养的,但没有开设有关课程的,由相关高校参照必修课的规定,组织专门师资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课时和质量。各校应在培训开始前,将本校的培训计划与师资情况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考试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统一组织。2009年的培训与考试工作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

(三)认真做好体检、普通话测试和思想品德鉴定等工作。各高校要及时做好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体检、普通话测试、思想品德鉴定和相关报名摸底工作,做到不漏一项,保证质量。其中,体检、思想品德鉴定要严格按照《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项目和要求如实填写,体检必须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确保申请人员身体和心理健康。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普通话测试应按照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认真做好数据录入与核对工作。全省定于5月份集中受理申请人员数据。因此,各高校要积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5月中旬前完成本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资料采集、数据录入、校对及相关材料的核查工作,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高质量完成认定与发证工作。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在6月底前结束。各高校应及时将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的资料,提交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审核批准,并在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前免费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有关事项

(一)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必须认真对待,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保证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校对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组织相关课程的培训与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获得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或初等教育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者,只能直接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小学及其以下教师资格种类与任教学科;否则应按社会人员对待,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补修与考试。未参加教育实习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由毕业学校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解决。

(三)鉴于师范毕业生人数多、数据量大的实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应及时在“http://www.jszg.edu.cn/login/login.jsp”(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单机版安装软件和参数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录入与校对。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加强领导,紧密协作,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与学生就业和社会稳定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做好政策宣传、培训考试、资格审查、数据录入和证书发放工作,推动教师资格制度顺利实施。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韩润社  联系电话:029—87310512

电子信箱:snjszg@126.com

                                                               

 

 

                                               二○○九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师范生  资格考试  通知

抄送: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委厅有关领导,各有关处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2月11日印发

打印人:山世英                        校对人:韩润社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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