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学院

 首页 | 学院概况 | 规章制度 | 专家资源 | 下载专区 | 党群工作 | 培训研究 | 学院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学院制度>>正文

学员上课和教室管理制度
2011-03-11 20:08  
[字号: ]

 

陕西教育学院师资培训学院

学员上课和教室管理制度

 

  1、每次上课应提前进入教室,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上课时不准高声喧哗或起哄闹事。除教师安排的讨论外,不得随意谈话。
  3、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上课。不得在教室内吸烟。
  4、爱护教室里的各种教学用具和设备以及门、窗玻璃等。
  5、不得在教室生火,严禁私拉电线或违章用电。
  6、爱护并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和空调等仪器设备,严禁私自变更、改装或拆卸教学设备。
  7、禁止在课桌、座椅、投影幕布、黑板、墙壁、门窗上涂写、刻画。除教学活动要求外,不得随意张贴。
  8、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教室内乱扔废纸、杂物,不得向窗外抛掷任何物品。
  9、学员按值日安排轮流负责打扫教室卫生、擦黑板、打开水。
  10、教室钥匙由专人持有,每次上课提前10分钟开门,下课时检查关好多媒体、空调器和电灯等各类设备电源,锁好门窗。
  11、未经许可不得在教室举行歌舞聚会或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
  12、凡违犯以上规定,对公共财产造成损坏或损失者,须照价赔偿。情况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〇〇九年四月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1 By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师干部培训学院教师培训部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  电话:029-8537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