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工作职责 院长职责 副院长职责
师资培训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在陕西教育学院党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师资培训学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自觉履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师资培训的文件、会议、讲话精神。
二、主持编制师资培训学院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审定年度和阶段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工作总结等。
三、主持并确定科室分工,审定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主持师资培训学院岗位聘任工作。
四、主持召开师资培训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师资培训学院的各项主要工作。
五、审定师资培训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培训项目申报报告、师资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六、分管并联系办公室工作,负责师资培训学院的财务预算和权限内的费用审批。
七、负责精神文明建设、“三育人”、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八、负责对培训过程中重要问题的审核和处理。
九、负责陕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的工作,协助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规划编制、方案研制、组织管理、业务协调、调研评估、工作总结等工作。
十、全面负责陕西省教师师资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协助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
院长:王奂新
电话:029-85370093
电话邮箱:wanghx_666@163.com